勘察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案發表時間:2021-05-19 10:02
勘察的工作內容、工作方案 一 勘察工作布置原則 針對該工程的特點,除招標方的明確規定外,勘察工作的部署遵循以下原則: (1)勘察工作部署遵循“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重點突出。 (2)勘察工作的部署應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許可的前提下,盡可能采取綜合手段和因地制宜的推廣運用新技術、新方法,提高研究程度,縮短工作周期。 (3)勘察工作部署遵循有關規范、規定,但在工作量上可從經濟合理、技術可行的角度適當減少,同時樹立“質量第一”和“為下道工序(設計)服務”的質量管理觀念。 二 勘察技術方法 根據招標方提供的招標文件和現場踏勘了解及對本工程的理解,擬采取的勘察手段:1.收集資料;2.工程地質調繪;3.鉆孔定位測量; 4.工程地質鉆探;5.抽水試驗及水位觀測;6.工程物探;7.單孔超聲波測試;8.原位靜載荷試驗;9.室內巖、土、水測試等。 (1)收集資料 ⑴ 為了了解設計意圖,做到勘察有充分的針對性,勘察前應收集相關設計資料。 ⑵ 收集勘察區及其附近已有相關資料和施工經驗。 (2)工程地質調繪 通過收集場地周圍已有建筑的勘察成果資料,結合***1:10000區域地質圖的巖性劃分標準進行。工作范圍以建筑場地為中心,外擴100~200m的條帶內。調繪內容重點是地層結構、地質構造和地下水環境。通過調繪工作,查明了場地及周邊建筑環境的地質背景條件。 (3)鉆孔定位測量 根據委托單位提供的控制點坐標、《建筑物柱定位圖》及建筑物的角點坐標,我單位將派專業測量人員采用GPS 確定各勘探點位置,并在鉆探施工結束后對全部鉆孔進行了統一的坐標和高程復核工作。 (4)工程地質鉆探 本工程巖土工程勘察鉆探,擬采用XY-100型工程鉆機回旋全斷面取芯,查明場地地基土層的類別和分布特征,用回轉方法油壓式鉆機鉆進,開孔孔徑110mm,終孔孔徑91mm。鉆孔為鉛直孔,鉆頭為硬質合金和金鋼石鉆頭。嚴格控制鉆進回次進尺、鉆進、鉆壓、沖洗液,提高巖心的采取率。 (5)抽水實驗及水位觀測 為查明場地水文地質條件,確定地下水位、水量等與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有關的水文地質參數,本次勘察采取抽水試驗和水位觀測等方法綜合進行水文地質工作。水位觀測在鉆孔結束24小時后進行,主要對鉆孔進行靜止水位觀測,以查明場地地下水埋深。 (6)工程物探 為查明場地的巖體完整性和巖溶發育程度及其空間分布情況,本次勘察擬采用高密度電法進行現場物探測試。 (7)單孔超聲波測試 為測試場地巖體的完整性和巖溶發育程度,為定量分析巖體的完整程度和確定巖溶裂隙發育帶的深度及位置。本次勘察工作將采用單孔超聲波測試方法來進行巖體風化程度、完整程度和巖溶發育強度的劃分。 (8)原位靜載荷試驗 為科學合理地確定場地巖基的地基承載力,本次勘察采用現場原位靜載荷試驗方法來進行巖基承載力測試,并將測試成果與巖石抗壓強度試驗和波速測試成果進行對比,綜合確定巖石地基的承載力。 (9)室內巖、土、水測試 為取得場地巖土的物理力學指標,勘察過程中針對場地內巖、土層按規定采取了樣品進行室內測試。巖石主要進行單軸飽和抗壓強度、抗剪切測試;土樣進行常規土工試驗;水樣作腐蝕性分析測試。 三 勘探點的布置 根據勘察的階段和目的,勘探點的布設滿足以下規定: 1初布勘察階段: (1)勘探線垂直地層界線布置; (2)在地層變化較大地區加密勘探點; (3)按方格網布置勘探點,中等復雜地基勘探點距按25米*25米,依據場地范圍,控制性鉆孔為總孔數; 根據以上布置標準,將在總平方案確定后確定初步勘察階段勘探點的布置。在外業施工過程中,將根據放線及現場實際情況及地質復雜情況調整勘探孔的孔數和位置。 2詳細勘察階段 根據《廣東省建筑巖土工程技術規范》:鉆探孔應沿建筑基礎軸線布置,巖溶微發育及中等發育地段,單獨基礎應一柱一孔,條形基礎應6-12m一孔。巖溶強發育地段,單獨基礎按預估基礎底面積A確定。 根據以上布置原則,詳細勘察布孔由設計單位確定并給定每個柱位的具體坐標,將采用一柱一孔原則布置。在外業施工過程中,將根據巖溶發育情況,為查明巖溶和溶洞形態,適當增加勘探點數量。勘探點布置詳見勘探點布置圖(附圖于本章第十節)。 四 勘探孔深度控制 孔深根據《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和《廣東省建筑巖土工程技術規范》(DB22/46-2004)的有關規定進行: (1)控制性鉆孔:查明地質構造、巖性展布、巖溶發育規律,深度根據探測目的確定,最大深度不易超過30m,孔數不 超過鉆孔總數的1/10; (2)一般性鉆孔:查明地基建筑條件,深度宜進入持力層3-5倍基礎短邊寬度或樁基底面直徑,且均不小于5m,擬定深度內遇溶洞時應鉆穿溶洞進入洞底持力層下擬定的深度,如串珠狀溶洞或溶隙深度大,鉆孔深度不宜超過30m。 鉆孔深度要求鉆入預計基礎底面以下較完整基巖不小于10.0m,在此深度內如遇較大規模的巖溶洞穴,則孔深順延,且增加鉆孔來查明巖溶洞隙的空間規模。 五 室內試驗 巖土性質的室內試驗項目和試驗方法的具體操作方法按《土工試驗方法標準》(GB/T50123)和《工程巖體試驗方法標準》(GB/T50266-99)進行。 1.采取土試樣的勘探點應結合地貌單元、地層結構和土的工程性質布置; 2.每個巖性層或巖體單元參加統計的數量不得少于6件; 3.評價巖石地基承載力,應進行硬質巖石的飽和狀態單軸抗壓試驗,軟質巖石的天然狀態單軸抗壓試樣;為評價巖體的完整性指數,應同步進行單軸抗壓試驗巖樣的波速檢測。 4.為查明地下水對建筑材料的腐蝕性,對所取水樣進行水的腐蝕性分析。并選擇代表性土樣做土的腐蝕性分析。 六 場地巖土工程問題分析及評價 本場地巖土工程問題分析及評價按以下四點進行: ⑴場地穩定性分析與評價,以定性分析為主; ⑵ 地基穩定性分析:根據場地土層條件和基礎類型,按相應方法進行分析; ⑶ 場地地基土巖土工程分析及評價:根據原位測試結合施工經驗,分析其壓縮性、均勻性等; ⑷巖溶發育程度分析:以鉆孔見洞隙率或線巖溶率定量分析; ⑸ 場地邊坡問題及不良地質作用分析評價:根據巖土物理力學指標及地層結構進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七 場地地震背景及地震效應分析 據《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本地區抗震設防烈度小于6度,屬抗震有利地區,區域穩定性良好。 八 地基與基礎方案評價 根據擬建建筑物情況和地層情況以及設計標高,在勘察中,本著經濟適用、施工難度低的原則對單棟建筑基礎形式的選擇進行評價及建議,并提出相應的力學指標建議值。 1 天然地基 ⑴ 基礎持力層評價 根據地基土工程性能評價,多層基礎持力層地基承載力設計值可按《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2011)第5.2.4式fa=fak+nbr(b-3)+ ndrd(d-0.5)進行計算,確定實際基礎下地基承載力特征值。高層建筑基礎持力層除按上述進行計算還可按高層建筑附錄A進行計算。 ⑵ 基礎型式的選擇根據建筑物特點設計標高并結合場地地層特性,選擇基礎型式。 ⑶ 地基土的均勻性評價:根據地貌單元或工程地質單元及場地土層情況判別地基土的均勻性。 2 樁基礎 ⑴ 基礎型式的選擇根據地層情況,判別做樁基的可行性。 ⑵ 樁型的選擇根據地層情況論述樁型的選擇。 ⑶ 樁基力學參數的選擇根據測試和經驗提出樁基力學參數。 九 地下室(車庫)的抗浮評價 1根據設計意圖,本工程可能存在地下室及車庫的抗浮。 (1)當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基礎底板時,根據場地所在地貌單元、地層結構、地下水類型和地下水位變化情況,結合地下室埋深、上部荷載等情況,對地下室抗浮有關問題提出建議; (2)根據地下水類型、各層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和地下水補給、排泄條件等因素,對抗浮設防水位進行評價; (3)對可能設置抗浮錨桿或抗浮樁的工程,提供相應的設計計算參數。 2場地地下水抗浮設防水位的綜合確定宜符合下列規定: ⑴ 當有長期水位觀測資料時,場地抗浮設防水位可采用實測最高水位;無長期水位觀測資料或資料缺乏時,按勘察期間實測最高穩定水位并結合場地地形地貌、地下水補給、排泄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⑵場地有承壓水且與潛水有水力聯系時,應實測承壓水水位并考慮其對抗浮設防水位的影響; ⑶ 只考慮施工期間的抗浮設防時,抗浮設防水位可按一個水文年的最高水位確定。 十 基坑工程評價 1對基坑工程安全等級提出建議; 2 對地下水控制方案提出建議,若建議采取降水措施,應提供水文地質計算有關參數和預測降水時對周邊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3 對基坑的整體穩定性和可能的破壞模式作出評價; 4 對基坑工程支護方案和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提出建議; 5對基坑工程的監測工作提出建議; 6建構筑物、地下管網和設施對基坑的敏感性; 7施工產生的噪聲、振動以及廢棄物對環境與居民生活生產不利影響及其給鄰近建(構)筑物造成損害的可能性及程度。 十一 勘察成果資料 1勘察報告要求 (1)對建筑物范圍內的地質構造、地層結構及其均勻性,以及各巖土層的物理力學性質和工程特性做出評價。 (2)有無影響建筑場地穩定性的不良地質作用,場地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布、規模、發展趨勢,有無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對其危害程度、建筑場地穩定性做出評價,提出預防措施的建議。 (3)查明溶洞的發育程度、分布、規模。 (3)地下水埋藏情況、類型和水位幅度和規律,補給排泄條件,地下水位變化幅度。 (4)提供抗震設防烈度、分組及有關技術參數,場地土類型和場地類別,對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場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評價。 (5)對初步設計建筑物和構筑物的安置位置提出建議。 (6)對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礎設計方案進行論證分析,建議適當的基礎形式和基礎持力層,并提出經濟合理的地基和基礎設計方案和建議。 按照上述要求和巖土工程勘察規范要求的內容,對勘察資料進行分析論證,提供如下兩大部分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主要內容)。 2文字部分 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根據任務要求、工程特點和地質條件等具體情況編寫,包括下列內容: 1.前言 (1)擬建工程概況; (2)勘察目的、技術要求和依據的技術標準; (3)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2.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 (1)地質條件背景資料 (2)地形地貌條件 (3)地質構造 (4)巖土組成及其工程特性; (5)場地穩定性與建筑適宜性; 3.擬建場地巖溶 (1)巖溶發育的基本特征; (2)場地巖溶特征分析; (3)巖溶地基分析利用; 4.擬建場地的水文地質條件 (1)地下水類型及地下水位 (2)歷年高水位記錄 (3)關于確定建筑防滲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的基本依據和建議 (4)地下水和淺層土對混凝土和鋼筋的腐蝕性評價 (5)地下水埋藏情況、水位變化; 5.可能影響工程穩定的不良地質作用的描述和對工程危害程度的評價; 6.場地穩定性和適宜性的評價。 7.場地、地基的建筑抗震設計條件 (1)場地土類型與建筑場地類別的判定 (2)抗震設防烈度 8.地基基礎方案分析評價及相關建議 9.地下室開挖和支護方案評價與相關建議 10.降水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11.樁基工程設計與施工建議 12.其它合理化建議 11.3圖表部分 (1)總平面圖; (2)勘探點平面布置圖; (3)鉆孔剖面圖; (4)鉆孔柱狀圖。 11.4附件內容 (1)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 (2)土樣試驗報告 (3)巖樣試驗報告 (4)水樣試驗報告 (5)單孔波速測試報告 (6)巖基載荷試驗報告 (7)抽水試驗報告 十二 勘察難點及對策措施 1勘察難點 (1)擬建場地為喀斯特地貌,巖溶洞隙的分布情況、發育程度及發育規模的查明; (2)巖溶頂板的穩定性分析; 2對策措施 根據我兄弟單位在場地周邊地區的勘察經驗,場地為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巖溶洞隙發育,對其情況,我公司將對嚴格控制鉆探回次進尺,提高巖芯采取率,當揭露有巖溶洞隙時,輔以物探手段和增加鉆孔,確定巖溶洞隙的發育規模。對于巖溶頂板的穩定性,將具體統計分析巖溶頂板的厚度,當以巖溶頂板為持力層時,進行施工勘察,并進行現場巖基載荷試驗,確定巖溶頂板穩定性及承載力。 十三 勘察的工作質量、技術保障及措施 1 勘察質量、技術保障措施 ⑴ 在勘察階段采用多種勘察手段,并結合先進的勘探技術,及大量原位測試,確保為設計提供的勘察資料真實、可靠、有效,減少設計變更的發生,為業主控制項目的投資。 ⑵ 選派具有豐富勘察經驗的注冊巖土工程師擔任工程項目負責人。 ⑶ 抽調管理、技術和施工骨干組成本工程項目部以外,我公司專家組還將對本工程提供技術支撐。 ⑷ 所有儀器設備均進行計量論證,并按我公司有關規定定時進行校驗、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將公司先進的設備、儀器調撥本工程使用,為本工程提供物質上的支持。 ⑸ 本工程將作為公司直管工程實行“三級”檢查驗收,由工程技術負責、生產部門及公司級職能部門分別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事前質量、事中質量、事后質量進行檢查驗收。 ⑹ 貫徹以“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對影響質量因素的控制。不僅對勘察工作做好質量的事后檢查工作,還應做好對工作質量、各生產工序、中間產品的質量檢查工作。 ⑺ 在施工過程中若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同建設單位和設計院等單位協商溝通,確保工程質量。 ⑻ 現場勘察過程中,如設計方案變更或地層變化較大時,經建設方同意后,可對勘察方案(綱要)進行調整,一般問題可由工程技術負責人調整實施,重大問題需經技術審核人同意并報請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 ⑼ 勘探點施放及高程測量:由我公司專業測量隊采用激光全站儀進行勘探點施放和高程測量,由工程技術負責人檢查驗收。 ⑽ 野外鉆探和測試: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規范、規程及我公司《鉆探、測試安全操作技術規程》,由鉆探隊長負責實施,重點對設備運轉、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工程技術負責人對野外鉆探和測試工作是否符合操作規程和勘察綱要進行監督、檢查及驗收。 ⑾ 各工種負責人參加本項目組織的勘察綱要技術交底工作,熟悉分配工作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并對施工作業工人做好交底工作;按照本工程勘察綱要的要求和內容組織施工作業;認真進行勘察質量自查(互查),對分管的工種質量負直接責任。 ⑿ 全面應用CAD集中技術,提高投標人勘察工作效率和測設科技含量。 ⒀ 及時做好各項專題研究和重大技術問題的攻關和研究試驗,結合各項關鍵設計提供科學的技術保障。 ⒁ 貫徹執行我公司所建立的ISO9000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執行有關規范規程的技術要求。 ⒂ 切實抓好勘察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執行事先指導、中間檢查、成品校審等制度。 ⒃ 樹立質量第一、服務第一的思想,嚴格抓好各道工序間的過程控制,確保各工序質量,保證勘察第一手資料的真實可靠。 ⒄ 加強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及時掌握現場施工情況,與建設方及設計方及時溝通,將有關意見要求及時反饋到現場。 2 勘察質量、技術保障體系 ⑴ 質量方針 誠信為本,技術領先,科學管理,顧客滿意。 ⑵ 質量目標 項目勘察滿足國家規范和地方標準要求。 ⑶ 目的 確保工程勘察全過程處于受控狀態,確保工程勘察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⑷ 適用范圍 適用于我公司巖土工程地質勘察過程的控制。 ⑸ 職責 a.我公司負責對項目勘察全過程中的技術方面進行指導和監督抽查。 b.項目負責人負責工程勘察項目的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 c.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寫勘察綱要或對現場作業、資料整理、報告編寫進行質量控制。 (6)工作程序 ① 勘察準備 a 作業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的選擇應與勘察項目大小相適應,由有任職資格的、有經驗的技術人員擔任。所有操作人員須培訓合格并具有相應崗位的上崗資格。 b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任務需要,組織收集勘察工作所需的資料和進行現場踏勘,以了解勘察區及周圍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特征以及是否具備現場勘察條件等。 c 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按《巖土工程勘察》編寫勘察綱要,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審批。 d 當勘察綱要或質量計劃需做更改時,由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修改,并按原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e項目負責人應根據工程需要,選擇與崗位相適應的項目組成員,并在現場勘察工作之前,向項目組成員技術交底,保存交底記錄。 f項目負責人應按任務需求,配置合理的勘察設備、儀器和機具,并安排項目組成員對其進行檢查調試,保證勘察工作的正常進行。 g項目負責人應確保儀器、設備的完好。鉆探、取樣的機具設備、原位測試、室內試驗及測量儀器等應當符合有關規范、規程的要求。 h 項目負責人根據合同要求,協助委托方做好征地、賠青、水電等勘察現場的準備工作。 ②野外勘察(可根據需要進行裁減) a項目負責人負責現場勘察的組織協調工作,監督、檢查各崗位人員嚴格按工作程序規定作業,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各工序完成后的質量檢驗。 b項目負責人按照勘察綱要要求。組織項目組成員進行地質調查和地質測繪,填寫地質調查記錄,野外地質測繪應結合項目特點,執行相關專業的勘察規范。 ③ 現場勘探 a在勘探之前,項目負責人應組織人員施放勘探點。對孔號和勘探點的類別采取適當的方式加以區別,并負責放點質量的檢查。 b 工程鉆探作業人員要按照國家或行業相關技術標準、規定進行作業,及時填寫鉆探記錄和設備運轉、保養記錄。 c 技術人員應按國家或行業相關勘察規范、標準的要求,認真填寫工程地質勘察記錄。現場記錄應做到真實、準確、客觀、嚴禁事后追記。 d 工程勘察工作流程圖 ④ 取樣 a 巖土取樣操作人員應具備上崗資格并有一定工作經驗,嚴格執行國家或行業規范、標準中對巖土樣品采取質量要求的規定,確保樣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b 對采取的樣品經檢驗合格后,應立即采取適宜的包裝方式進行密封,張貼標簽,并予以記錄。巖土樣標簽內容應包括工程名稱、野外編號、取樣日期、取樣深度、巖土樣名稱等。 ⑤ 現場試驗和原位測試要嚴格按綱要的要求和相關勘察規范進行,試驗數據采集應符合規定要求,做到記錄及時、準確、清晰。 ⑥ 現場作業應符合相關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之要求。 ⑦ 現場勘查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按《地質勘察工序質量要求》、《巖土工程勘察質量控制點分類管理規定》進行全面驗收,填寫驗收記錄。 ⑶ 室內工作 ① 項目技術負責人負責組織全部現場勘察資料的匯總、整理及分析統計。 ② 勘察報告一般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編寫,編寫內容應符合《巖土工程勘察規范》的規定。 ③ 勘察報告由總工進行審核和審定,由審核人及審定人對報告進行質量初評、復評,提出修改意見;項目技術負責人按審核意見對報告進行修改。 ⑷ 報告交付 ① 勘察報告由經理或總工、主管副經理簽發,加蓋公司技術報告專用章,并進行編號登記后方可交付。 ② 勘察報告向顧客交付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填寫報告發送單,并按《科技檔案資料管理規定》之規定收集、整理、歸檔。 ⑸ 項目負責人在報告交付顧客后應及時整理所有技術文件的資料,并在一個月內將原始資料交公司檔案室歸檔。 ⑹ 產品交付后的服務 ① 工程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根據顧客要求負責組織參加現場驗收工作和竣工驗收,對顧客進行解難答疑。 ②報告交付一年后,項目負責人應組織進行質量回訪,填寫工程質量回訪記錄,交市場部。 ③ 項目負責人或市場部負責顧客的質量回訪結果、顧客投訴等進行統計,提出預防及糾正措施。 |